2025-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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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4
2025-02-06
2025-01-09
2024-12-28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推动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高等学校内部治理能力和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规范高等学校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部制约机制,有效防控高等学校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风险,全面提升高等学校治理水平,为推动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把党的领导落实到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立、实施与评价监督的全过程,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坚持统筹推进。高等学校内部控制要确保覆盖各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融合,实现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全面控制。
──坚持风险导向。针对高等学校重点业务和高风险领域,查找风险隐患,提出风险应对措施,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标准和流程,建立长效机制,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切实提高内部控制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动态适应。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高等学校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优化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适应新时代新环境新变化的需求。到 2026 年,基本建立制度健全、权责清晰、制衡有力、运行有效、风险可控、监督到位的内部控制体系,严肃财经纪律,合理保证高等学校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推动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持续优化高等学校内部控制环境。
1. 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党委在内部控制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内部控制相关重要议题应提请党委决策审议。明确高等3学校校长是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的首要责任人,明确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各自分管领域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的负责人。内部控制工作应纳入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年度履职清单。
2. 建立健全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工作机制。明确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牵头部门和监督评价部门,内部控制监督评价部门应当与内部控制建设牵头部门相互分离;高等学校内部各部门(学院)是本部门(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的责任主体,部门(学院)负责人对本部门(学院)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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